两侧同时换到之前的修订记录 前一修订版 后一修订版 | 前一修订版 |
公告:报销中心:4关于发票常见问题 [2019/06/22 10:31] – [表] 黄晓林 | 公告:报销中心:4关于发票常见问题 [2024/07/31 18:14] (当前版本) – [服务类发票内容列示] 张恒 |
---|
====== 关于发票 ====== | ====== 关于发票(停用) ====== |
| |
|问题描述 |解答 |提示 | | | 问题描述 | 解答 | 提示 | |
|出差前需要做什么 |了解发票的基础知识 |[[:公告:报销中心:2如何取得合规发票|如何取得合规发票]] | | | 业务发生前需要做什么 | 了解发票的基础知识 | [[:公告:报销中心:2如何取得合规发票|如何取得合规发票]] | |
|取得发票时应该做什么 |1、查验发票的真伪 |[[https://inv-veri.chinatax.gov.cn/|https://inv-veri.chinatax.gov.cn/]] | | | 取得发票时应该做什么 | 1、查验发票的真伪 | [[https://inv-veri.chinatax.gov.cn/|https://inv-veri.chinatax.gov.cn/]] | |
| ::: |2、检查票面是否合法规范 |[[:公告:报销中心:2如何取得合规发票|如何取得合规发票]] | | | ::: | 2、检查票面是否合法规范 | [[:公告:报销中心:2如何取得合规发票|如何取得合规发票]] | |
| ::: |3、妥善保管保持票面整洁、无涂改、不折叠 |尽量索取信封等保管发票 | | | ::: | 3、妥善保管保持票面整洁、无涂改、不折叠 | 尽量索取信封等保管发票 | |
|预付卡充值发票能报吗 |不能 | | | | 预付卡充值发票能报吗 | 可以 | | |
|报销时哪些发票需要附真伪查验结果 |增值税普票发票 \\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\\ 通用机打发票 \\ 通用手工发票 |增值税定额发票不强制要求附真伪查验结果 \\ 但业务经办人员需对发票的真伪负责, \\ 一旦查出假发票经办人员需承担公司损失, \\ 包括报销款项及罚款等 \\ 查询结果为作废或不一致的发票禁止报销 | | | 报销时哪些发票需要附真伪查验结果 | 通用机打发票 \\ 通用手工发票\\ 定额发票 | 1、增值税类的发票已实现影像系统自动查验,不需要报销人自行查验。\\ 2、如果是一次性报销多张**连号**的定额发票,可每5张查验一张即可 | |
|如当时不能取得发票怎么办 |请对方出具注有业务发生时间的证明并加盖红章 |发票专用章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均可 | | | 如业务发生当日无法取得发票怎么办 | 请对方出具注有业务发生时间的证明并加盖红章 | 发票专用章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均可 | |
|日后发现发票错误怎么办 |自行联系开票方换取合法合规发票 |1、新开具的发票备注栏备注实际业务发生时间 \\ 2、将原作废发票留复印件以证明实际业务发生时间 | | | 日后发现发票错误怎么办 | 自行联系开票方换取合法合规发票 | 1、新开具的发票备注栏备注实际业务发生时间 \\ 2、将原作废发票留复印件以证明实际业务发生时间 | |
|住宿费发票忘记注明住宿天数怎么办 |1、换取注明实际住宿天数的发票 \\ 2、附宾馆酒店打印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水单等 |一定是开票方给出的能证明实际住宿天数的有效附件 | | | 住宿费发票忘记注明住宿天数怎么办 | 1、换取注明实际住宿天数的发票 \\ 2、附宾馆酒店打印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水单等 | 一定是开票方给出的能证明实际住宿天数的有效附件 | |
|职工福利或会议费餐费为自助餐需注意什么 |请在发票上写明数量及单价 |—— | | | 职工福利或会议费餐费为自助餐需注意什么 | 请在发票上写明数量及单价 | —— | |
|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|发票丢失一律不得报销, \\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承担公司的全部损失 |请妥善保管发票,严禁此类事项发生 | | | 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| 发票丢失一律不得报销, \\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承担公司的全部损失 | 请妥善保管发票,避免此类事项发生 | |
|取得高税率普票怎么办 |1、按照公司制度,税款自行承担 \\ 2、特殊情况,需经部门经理及财务经理手签字签批同意 |差旅费严格执行,不参照此执行 | | | 取得高税率普票怎么办 | 1、按照公司制度,税款自行承担 \\ 2、特殊情况,需经部门经理及财务经理手签字签批同意 | 差旅中除自驾发生的油费,开具13%成品油发票以外,差旅其余发生的暂不严格要求此项,如APP购买飞机票开具6%的*经纪代理服务*等。 | |
| | | | | | 电子发票怎么报销 | 电子发票无需打印,只需在OA报销流程中上传电子版至发票明细行即可 | http://kjs.mof.gov.cn/zhengcefabu/202003/t20200331_3490938.htm | |
| |
===== 简要审核点 ===== | ===== 简要审核点 ===== |
| |
| 注意事项 | 注意点 | 增值税专用发票 | 增值税普通发票 | | | 注意事项 | 注意点 | |
| 发票联次 | 发票章、发票号码一致 | 2联 | 1联 | | | 发票联次 | 专票两联(抵扣联与发票联);普票一联为发票联 | |
| 票面 | 发票应票面完整、字迹清楚,不得压线、错格,密码区不超框 ||| | | 票面 | 发票应票面完整、字迹清楚,不得压线、错格,密码区不超框 | |
| 发票类别 |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发票 ||| | | 发票类别 |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发票,地税监制章及国家税务局监制发票已不得使用 | |
| 发票号码 | 金税系统开具的发票号应打印在发票号码一致的纸质发票上 \\ 若系统和纸质发票号码不一致发票不合法不予报销 ||| | | 发票号码 | 金税系统开具的发票号应打印在发票号码一致的纸质发票上 \\ 若系统和纸质发票号码不一致发票不合法不予报销 | |
| 开票时间 | - | 2017年7月1日之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为360天 | 普通发票跨年作废不予报销 | | | 开票时间 | 专票无认证期限,普票跨年不予报销。 | |
| '购买方'栏填开要求 | - | 购买方的信息要全部填写完整正确 | 购买方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正确完整即可 | | | '购买方'栏填开要求 | 专票购买方信息需全部填写完整正确\\ 普票购买方信息需填写名称与纳税人识别号完整正确 | |
| ‘货物或应税劳务、服务名称’栏 | 应根据真实业务开具的商品明细发票, \\ 若发票项目开具为笼统“办公用品一批”、“电脑耗材一批”等非商品明细发票时, \\ 需要附有防伪税控系统打印的加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 | 专票需开具两份销货清单 | 普票需开具一份销货清单 | | | ‘货物或应税劳务、服务名称’栏 | 应根据真实业务开具的商品明细发票, \\ 若发票项目开具为笼统“办公用品一批”、“电脑耗材一批”等非商品明细发票时, \\ 需要附有防伪税控系统打印的加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 | |
| “规格型号”、“单位”、 \\ “数量”、“单价”栏 | 可按实际业务填写,无此项目可不填。 \\ 若规格型号较多,数量较多需附有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货清单且加盖发票专用章。 | - | - | | | “规格型号”、“单位”、 \\ “数量”、“单价”栏 | 可按实际业务填写,无此项目可不填。 \\ 若规格型号较多,数量较多需附有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货清单且加盖发票专用章。 | |
| 税率 | 除餐费发票以外,其他业务均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, \\ 若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,税款自行承担不予报销 | - | - | | | 税率 | 除餐费发票以外,其他业务均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, \\ 若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,税款自行承担不予报销 | |
| 金额、税额 | 大小写一致 | - | - | | | 金额、税额 | 大小写一致 | |
| -“销售方(章)”栏 | 销售方的信息要全部填写完整且与发票专用章一致 | - | - | | | -“销售方(章)”栏 | 销售方的信息要全部填写完整且与发票专用章一致。手工发票要求信息栏全部填写完整。 | |
| 发票专用章的要求 | 发票专用章清晰且只能有一个章, \\ 若章盖错或模糊不可加盖发票专用章,需重新开具发票 | 代开专用发票需盖销货方发票专用章 | 代开普通发票需盖税务局代开发票专用章 | | | 发票专用章的要求 | 发票专用章清晰,若盖章模糊,可在旁边加盖一枚清晰完整;若盖错误章需重新开具。\\ 代开专票,加盖发票专用章,代开普票,加盖税局代开专用章 | |
| 收款人、复核人、开票人 | 应填写完整,且开票人与复核人不能为同一人 | 政策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国家税务总局2011第25号文公布。 \\ 第四章 发票的开具和保管,第二十八条,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,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,填写项目齐全,内容真实,字迹清楚, \\ 全部联次一次打印,内容完全一致,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。 || | | 收款人、复核人、开票人 | 应填写完整,且开票人与复核人不能为同一人\\ 政策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国家税务总局2011第25号文公布。 \\ 第四章 发票的开具和保管,第二十八条,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,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,\\ 填写项目齐全,内容真实,字迹清楚, 全部联次一次打印,内容完全一致 | |
| 备注栏 | <wrap hi>运输费发票、 \\ 建筑服务发票、 \\ 销售不动产发票 \\ 房屋租赁发票</wrap>\\销售预付卡\\铁路运输企业提供货物运输\\车险代收车船税发票\\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货物运输发票\\生产企业委托综合服务企业代办出口退税等需要填写发票备注栏。 \\ 若无备注信息发票不合法不予报销 | [[:公告:报销中心:2如何取得合规发票#备_注_栏|可点击参考备注栏]] 运输服务:应将起运地、到达地、车种车号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填写在发票备注栏 \\ 建筑服务:应将建筑服务发生地名称及项目名称填写在发票备注栏 \\ 销售不动产:应在发票“货物或应税劳务、服务名称”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(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),“单位”栏填写面积单位,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\\ 出租不动产:应将不动产详细地址填写在发票备注栏 \\ 政策依据:《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》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23号文 \\ 第四章 增值税发票的开具 \\ (三)提供建筑服务,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,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名称及项目名称。 \\ (四)条销售不动产,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,应在发票“货物或应税劳务、服务名称”栏填写不动产名 \\ 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(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),“单位”栏填写面积单位,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; \\ (五)出租不动产,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,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。 \\ 《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》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99号文 \\ 一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,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,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、到达地、 \\ 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,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。等 || | | 备注栏 | [[:公告:报销中心:2如何取得合规发票#备_注_栏|可点击参考备注栏]] | |
| {{ :公告:报销中心:31197278-415d-4d17-9033-0f0dfb45a59c.png?direct&400 |}} |
| |
| |
\\ | ==== 服务类发票内容列示 ==== |
| |
| |
| {{:公告:报销中心:pasted:20230628-085925.png}} |
| |
| <html> |
| <iframe height=268 width=400 src='http://111.200.195.166:5000/vs/sharing/edcpWrhU#!aG9tZV92aWRlby0zNg==' frameborder=0 'allowfullscreen'></iframe> |
| </html> |
| |
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