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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待费管理办法
— 更新于2018/09/27
第一条 目 的
为规范接待流程,明确接待标准,结合《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、业务支出管理办法》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本办法适用于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总部,各分子公司参照执行。
第三条 职责
行政管理部门为公司招待管理的归口部门,负责制定接待标准和与接待有关的用餐、车辆、纪念品等事项的管理。 审计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公司业务接待活动的开展。 其他部门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招待工作。
第四条 业务招待原则及控制标准
业务招待是指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,招待客户、合作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的活动。业务招待主要分为商务、外事、其他公务招待活动等。 公司业务招待采取“节俭、合理、从严控制”、“先审批、后执行”的原则,其中:
1、重要的商务和外事活动,宴请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次600元,赠送纪念品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次600元;
2、一般商务和外事活动,宴请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次300元(含酒水、饮料,下同),赠送纪念品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次400元;
3、重要公务接待,宴请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次300元;
4、一般公务接待,宴请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次150元;
5、日常工作性接待,按照企业本部员工用餐标准执行;
6、各类公务接待不得赠送纪念品;
7、所有业务招待活动须遵循八项规定、六项禁令等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