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待费管理办法
—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0日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目 的
为规范接待流程,明确接待标准,结合《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、业务支出管理办法》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本办法适用于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总部,各分子公司参照执行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
第三条 职责
1、行政管理部门为公司招待管理的归口部门,负责制定接待标准和与接待有关的用餐、 车辆、纪念品等事项的管理。
2、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公司业务接待活动的开展。
3、其他部门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招待工作。
第三章 业务招待原则及控制标准
第四条 业务招待是指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,招待客户、合作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的活动。业务招待主要分为商务、外事、其他公务招待活动等。 公司业务招待采取“节俭、合理、从严控制”、“先审批、后执行”的原则,其中:
1、重要的商务和外事活动,宴请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次600元,赠送纪念品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次600元;
2、一般商务和外事活动,宴请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次300元(含酒水、饮料,下同),赠送纪念品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次400元;
3、重要公务接待,宴请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次300元;
4、一般公务接待,宴请标准不得超过每人每次150元;
5、日常工作性接待,按照企业本部员工用餐标准执行;
6、各类公务接待不得赠送纪念品;
7、所有业务招待活动须遵循八项规定、六项禁令等要求。
第四章 招待内容及安排
第五条 就餐
一般安排在公司食堂或附近饭店就餐,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控制, 由负责接待部门负责人提交接待申请流程,经分管高管、总经理批准后,与客户有关的在京就餐安排,由市场营销部门统一协调;其他在京就餐安排由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;在京就餐安排,应从公司领用酒水;出差期间在外就餐,由负责接待部 门负责人提交接待申请流程,在控制标准范围内自行安排。
用餐应当供应家常菜,不得提供鱼翅、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 作的菜肴,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,白酒每500毫升、红酒每750毫升售价不 得超过500元。不得使用私人会所、高消费餐饮场所。用餐应当严格执行清单制度,如实反映招待对象、招待费用等情况。不提供用餐清单的,费用不予报销。
商务和外事招待,接待对象5人(含)以内,陪餐人数可对等;接待对象超过5人的,超过部分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接待对象的二分之一;其他公务招待,来宾人数10人以内的,陪同人数不得超过3人,来宾人数10人以上的,陪同人数不得超过来宾人数的三分之一。
第六条 纪念品
纪念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,以宣传企业形象、展示企业文化为主要内容,严禁赠送现金和购物卡、消费卡、会员卡、商业预付卡和各种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贵重物品以及名贵土特产等。在预算范围内,由行政管理部门征求需求部门意见后,提交申请,由采购管理部门统一进行采购、报销,并有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库存管理,其他部门不得购置纪念品。纪念品领用由领用部门负责人提交纪念品领用流程,经分管高管、总经理批准后,行政管理部门发放。
第七条 用车
由接待部门在接待申请流程中说明用车需求,经分管高管、总经理批准后,由行政管理部门按照《用车管理制度》安排车辆。
第八条 住宿
公司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安排,确需提供住宿安排的,可在接待申请流程中说明,经分管高管、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安排在公司协作宾馆住 宿,控制标准参照《差旅费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第九条 招待审批流程
由接待部门事前提交“接待申请流程”,说明接待事由,经分管高管、公司 总经理批准后实施。
第五章 纪念品、餐券和招待用酒水实物管理
第十条 纪念品、餐券和招待用酒水等具备实物特征的宣传和接待用品,公司根据需求可以小批量采购,并进行库存管理。
第十一条 宣传和接待用品进行采购和库存分离管理。采购前,行政管理部门提出采购申请,经审批后,由采购管理部门进行采购,行政管理部门对采购的物品进行验收入库
第十二条 每季度,由行政管理部门和资产财务部对宣传和接待用品进行盘点,并编制盘点报告。
第六章 监督检查
第十三条 审计部门牵头开展对业务招待全过程进行定期重点检查。
第十四条 业务接待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,由业务经办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费用,财务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相关报销票据,如在内外部审计、检查、巡视巡察中再发现违规报销的情况,将对财务人员进行违规报销票据票面金额10%的罚款。
第十五条 由纪检部门按照规定予以处理,违反国家法律的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第七章 附 则
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,本办法自发布起执行,原《招待管理办法》废止。